刘艳云,1985年出生,法学硕士,副教授,现任校委委员、教务处处长。湖州市委宣传部优秀文化创新团队项目核心成员,湖州市社科联基层宣讲员,曾获得湖州市党委系统优秀信息员、湖州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十五周年先进个人等荣誉。主要从事党史党建和生态文明的教学与研究。主讲《<共产党宣言>导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专题。在《光明日报》等报刊杂志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其中《关于基层党组织党内生活若干思考》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主持和参与完成省部级、地厅级课题二十余项。所撰写的文章多次获得全省党校系统理论研讨会三等奖,获得省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征文一等奖、优秀奖等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