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专家评审,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校委会研究审定,现将2018年度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重大研究立项课题公布如下:
课题编号 | 课题名称 | 负责人 | 负责人单位 |
一、重点课题 |
ZSYZ1801 | 浙江省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制研究 | 钟 其 |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 |
ZSYZ1802 | 环境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机制研究——以湖州市为例 | 胡义清 | 浙江省湖州市委党校 |
ZSYZ1803 | 完善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与对策研究 | 王祖强 | 浙江省委党校 |
二、一般课题 |
ZSYY1801 | 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研究——湖州市自然资源资产资本化路径研究 | 叶有华 | 广东省深圳中大环保科技创新工程中心有限公司 |
ZSYY1802 | 市域经济发展绿色金融的特色路径研究——以“两山”理念发源地湖州为例 | 周明强 | 浙江省湖州市银监分局 |
请各课题负责人和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最终成果要求
重点课题最终成果必须提供一篇字数不少于1.5万字的研究报告,须同时递交获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的决策咨询件1篇;一般课题最终成果必须提供1篇发表在一级期刊上(刊物级别分类参照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的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的专着1部,须同时提交获市厅级以上领导批示的决策咨询件1篇(或政策建议的主要内容被市厅级政府部门采纳)。课题成果为公开发表的论文,需提交2份含封面、版权页和目录页的论文复印件;课题成果获领导批示的,需提交2份领导批示办理单和批示件的复印件;课题成果为专着的,需提交2本出版的书籍。
2.资助经费
2018年度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课题资助额度:重点课题每项资助5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3万元。课题结项后一次性拨付。
3.课题管理
课题经费管理实行专项专款专用原则。
在执行过程中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如有课题名称、成果形式改变,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变更负责人或管理单位,延迟完成时间等重要事项变更的,须由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送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审批。如有课题负责人自愿放弃承担课题研究,由承担单位管理部门报送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课题完成后,请及时与承担单位管理部门联系,办理结题手续,结题时请仔细阅读立项协议书。
4.成果转化
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或向有关部门报送时,须标注“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课题研究成果”字样及该课题编号。
请各课题承担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及时通知课题负责人到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网址:http://www.zjstwm.cn/)下载《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研究课题立项协议书》,认真阅读后填写相关内容。特别注意:(1)立项协议书用A4纸双面打印;(2)课题负责人需手写签名,不能打印。课题负责人将填好的协议书一式3份报送本单位管理部门,确认无误后在课题承担单位处加盖公章,于5月21日前寄到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审核、盖章后寄回两份协议书到课题承担单位管理部门,分别由课题负责人和管理部门保管和存档。逾期未签协议者,视为放弃该课题立项。协议书内容如与申报表中的相关内容有出入,则以协议书和本通知为准。
课题承担单位要加强管理,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督促课题负责人按时按质完成研究任务。
通讯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三天门路6号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生态文明教研室
邮编:313004
联系人:朱於
电话:0572-2359025
附件: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研究课题立项协议书
立项协议书.doc
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
2018年4月30日